甘肃省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勘验设备及检察法律
浏览人数:次更新时间:2022/9/30 17:17:14
甘肃省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勘验设备及检察法律
文书制作装订销毁等相关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HZSRMJCYSBCGJFWXM-2022-01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甘财资(2022)39号有关规定,现拟对甘肃省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勘验设备及检察法律文书制作装订销毁等相关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已具备阳光采购招标交易平台条件并进行公开招标,将以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价方式择优选定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HZSRMJCYSBCGJFWXM-2022-01
项目名称:甘肃省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勘验设备及检察法律文书制作装订销毁等相关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包括公益诉讼勘验、环境卫生整治、车辆车牌识别系统、检察法律文书制作装订销毁等相关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 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的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缴纳增值税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如有);
6、投标人近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内容主要为对于交付实施及售后服务相关承诺);
8、投标人社保缴纳明细及完税证明材料;
9、投标人所投部分设备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采购需求中已注明)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确定中标人的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将所投检测设备、试剂、专用无人机及所有设备技术服务承诺书送至招标人处由招标人进行核查并出具合格证明,如有造假或不能满足检察工作需要的或逾期的视为无效投标。
12、成交(中标)单位在截止时间须按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单位,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三、投标方式及要求
3.1 参加资格审查及竞价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注册,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3.2 请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ggzyjy.gansu.gov.cn 省级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网上登记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相关责任自负。
四、登记及竞价时间
2022年9月30日12:00至2022年10月3日12:00时上传至甘肃省省级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资格资料;竞价时间至2022年10月3日12:00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省级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肃省)等媒介。
六、招标单位:合作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合作市通钦街801号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0941-8216812 18298433033
版权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互联网崇尚分享,本文及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在此向原作者表示感谢! 有些文章,我们一时没找到原创作者,或者您申请了原创,但我们推送过程中并没得到提醒,若有不妥之处,敬请原作者在文末写留言告之,我们会及时作删除处理,敬请谅解,谢谢!】
本文链接转载自: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jy.gansu.gov.cn/ggzyjy/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