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城区范围划定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人数:次更新时间:2022/8/16 14:41:24
榆中县城区范围划定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榆中县自然资源局
2、招标编号:HCYZB-2022-031
3、工程地点:榆中县
4、投资估算:约10万元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招标内容:
根据《城区范围确定规程》,划定榆中县城区实体范围及城区范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告,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三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竞标(附信用报告);
注: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以PDF格式上传。
五、投标须知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注册后方可投标;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万元整(含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投标人按照国家省市等国家计委相关规定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竞价结束后3日内需将“投标人资格要求”、报价清单等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报送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报价清单总金额与阳光采购平台投标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竞价结束后以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推迟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单内,并重新组织竞价;
3、投标人以总金额投标;
4、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
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内容及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2年8月19日18时00分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证明文件上传并自行报价。
2、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12时00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18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榆中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高春兰
联 系 电 话:13609341989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宏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永新华世界湾3-2-1801
联 系 人:王苑
联 系 电 话:18693071790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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